康老师

房子永久不过户的后果

2015-02-26 11:5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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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出售以后,如果卖方永久不过户给买方,将会产生一系列的矛盾和纠纷。例如房子出售时间长了,而房子因为没有过户给买方,卖方可以耍赖而不承认房子已经出售,卖方可以收回房子。

买方既使到法院起诉,买方因为没有房产证等有力证据,可能会败诉。

房子永久不过户的后果

风险一——为了想要逃避营业税,暂不过户。这样的房子虽然有了产权,看上去很保险,但仍存在着交易不成功的风险。由于房屋整体出于增值趋势,卖房者可能因房屋增值大而要求取消交易。虽然签订了合同,也进行了公证,但法院就此类纠纷判决时,不一定会判房子属于购房者。

风险二——房屋权利受到限制。比如,房屋产权所有人由于民事诉讼、刑事惩罚等,使房子被查封、抵押,卖方权利就不能全面行使。如果购房者购买了这样的房子,将承担很大风险,房子可能被没收、拍卖,购房者只能向卖房者要求返还本息。即便与卖房者进行了房屋交易公证,也属于无效。

风险三——房屋共有人不同意卖房。房屋共有人通常指房主的妻子或丈夫,购房者在买房时要房主与共有人都同意才行。

风险四——卖房者对房屋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比如一些单位分房后,房子就由职工一直居住,但是单位并没有将房子产权转给职工个人,此时居住者对房子只有使用的权利,而没有买卖的权利。这样的房屋买卖合同,一般公证处不予公证,即使公证了也不具法律效力。

风险五——联建房、小产权房拿不到产权证。购房者在购买这类房屋后,是无法取得合法房产证的,如不符合城市规划,政府可以对这类房屋进行无偿拆除,所有损失只能购房者自己承担。

风险六——产权证仍在办理的过渡类型房产。当房地产公司的相关手续不齐全时,开发商可能会推迟给买受人发放房产证,此时一手买房人面临拿不到房产证的风险。

房子永久不过户的后果

买的房子没过户并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其依然是自始有效的,双方当事人就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的条款履行。

在民法规制的范围内,财产所有权经合法转移后,当事人一方反悔的,法院不予支持。

就算财产所有权尚未按原协议转移,一方反悔并无正当理由,协议又能够履行,也应当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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