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 义务教育标准
2015-03-28 13:37:12
2021年5月8日,佛山市教育局公布了《佛山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机会公平,唯一录取。
各学校主要面向所在区招生,符合条件的区辖学校经批准可预设不超过普通招生计划的10%(含)作为区外招生计划,同步面向区内区外学生报名,学生按限额确定顺序选报志愿。
各类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
已被直招和直升录取的学生,不能再参加其它学校招生录取。统一招生中同时被多校录取的,按志愿优先原则由招生平台自动确认录取学校,凡已被录取的学生不能再参加补录和征集志愿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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