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老师

关于柴油定性为危险品的规定

2015-05-06 分类:百科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柴油是易燃物品,故是危险化学品。

另外,2015年5月1日起实施的《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提到,按规定闪点小于60°C的为危险化学品,并将柴油列入其中。

因此,关于涉及到柴油的生产、储存、经营和使用等一系列问题时,应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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