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解释权
2016-03-06 12:09:53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别行政区基夲法》第158条规定,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解释权
       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法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四十三条: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解释权
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特定条文作出法律解释来表明立法原意和所包含的法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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