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老师

北京市三轮四轮车新规

2016-04-24 07: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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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止。以后所有的电动三轮和低速电动四轮都禁止上路行驶,违者将处以罚款和扣车等处罚。为现在电动三轮和低速电动四轮都没有国家标准,所以车管所不给上牌子。进而禁止上路行驶

北京市三轮四轮车新规

1、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是指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车辆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使用电力驱动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机动车。

2、禁止生产、销售违规电动三、四轮车。

3、对本通告发布前购买的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设置过渡期,过渡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

4、过渡期后(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违规上路行驶或停放的,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

5、邮政寄递、园林绿化、环卫主管部门要制定各自行业电动三、四轮车使用管理办法,过渡期内加强日常管理,过渡期后全部更换为合法车辆。

6、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电动车辆按照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规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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