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追加被告裁定诉讼法律规定
2016-10-28 分类: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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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三条 、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法院 追加原告和被告参加诉讼的,应该使用通知书的形式。对于在诉讼中当事人提出的追加原告或被告申请,如果法院经审查,申请追加的理由不成立的,则使用裁定的方式予以驳回申请。
不予追加被告裁定诉讼法律规定
可以上诉。
因为驳回追加被告申请的裁定性质上是驳回起诉的形式之一。一旦申请被驳回,原告有权援引民诉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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