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老师

嵇康罪状

2017-03-02 分类: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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嵇康被押上刑场的罪状是:上不臣天子,下不事王侯,轻时傲世,无益于今,有败于俗。

嵇康之死,表面原因是受到了好友吕安“不孝”罪名的牵连。据虞预《晋书》记载,景元三年(262年)时,嵇康的好友吕安妻子被兄长吕巽淫辱,而吕巽先发制人反诬吕安不孝,嵇康为吕安作证,“义不负心,保明其事,安亦至烈,有济世志力”,当时钟会等人又从旁煽风点火,最终司马昭一怒之下将二人全部处死。

其实,司马昭责嵇康等人“不孝”是假,怨他们“尽忠”才是真。正始十年(249年)高平陵之变后,司马氏启动了篡曹自代的进程,早已开始清洗支持曹魏的力量,史书称“魏、晋之际,天下多故,名士少有全者”。

嵇康罪状

景元四年(263年,一作景元三年)嵇康的好友吕安的妻子徐氏被吕安的兄长吕巽迷奸。吕安愤恨之下,欲状告吕巽。嵇康与吕巽、吕安兄弟均有交往,故劝吕安不要揭发家丑,以保全门第清誉。但吕巽害怕报复,于是先发制人,反而诬告吕安不孝,使得吕安被官府收捕。嵇康非常愤怒,出面为吕安作证,因而触怒了司马昭。此时,与嵇康素有恩怨的钟会,趁机向司马昭进言,以陷害嵇康。司马昭一怒之下,下令处死嵇康与吕安。

嵇康行刑当日,三千名太学生集体请愿,请求朝廷赦免他,并要求让嵇康来太学任教,他们的这些要求并没有被同意。临刑前,嵇康神色不变,如同平常一般。他看了看太阳的影子,知道离行刑尚有一段时间,便向兄长嵇喜要来平时爱用的琴,在刑场上抚了一曲《广陵散》。曲毕,嵇康把琴放下,叹息道:“从前袁孝尼(袁准)曾跟我学习《广陵散》我每每吝惜而固守不教授他,《广陵散》现在要失传了。”(据传,《广陵散》并非嵇康独作,而是嵇康游玩洛西时,为一古人所赠)说完后,从容就戮,时年四十岁。海内的士人没有不痛惜的,司马昭不久后便意识到错误,但追悔莫及。

嵇康罪状

嵇康39岁,被司马昭以“言论放荡,害时乱政”的罪名处死。

关于嵇康的死,有的说是他咎由自取,太狂妄了,也有的说是司马昭迫害他。但其实归根结底,嵇康的死,最根本的原因,是他对传统精神的不以为然的叛逆。

任何一个帝王,最不能容忍的,除了推翻他的宝座,莫过于否定他赖以安身立命的纲常伦理了。嵇康在给山巨源的信中,提出了“非汤武而薄周孔”的口号,司马昭一看,这不是动摇朕的根本大计嘛,当然是要把他干掉的了。所以,没有马上杀他,不过看时机,找借口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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