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老师

民法36条是什么

2017-06-26 分类: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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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36条规定: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

民法36条是什么

《民法通则》第36条规定法人的本质特征包括: 1、法人是社会组织。 2、法人是在法律上能够作为民事主体的社会组织。 3、法人是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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