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老师

驻马店市购房补贴政策

2017-08-13 分类: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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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执行的是:在市中心城区购置新建商品住房,且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之后缴纳房产契税的,可享受购房补贴,全日制博士生5万元、全日制硕士生3万元、全日制本科生2万元、大中专生(含技工院校)1万元,教育工作者、医务工作者、公安民警、现役军人补助2万元,因工作或上学等原因来驻的新市民补助1万元。

购房补贴由受益财政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共同承担,其中受益财政承担60%,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40%。财政补贴部分由市级财政先行支付,房地产开发企业补贴部分由企业在购房款中直接扣除。

补贴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不能同时享受且不能叠加享受享受本项补贴政策的,不再享受市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出台的其他住房优惠政策。

财政承担的购房补贴由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负责受理、发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市教育局、市卫健体委、市公安局、驻马店军分区、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对购房补贴申请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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