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养老金上调细则
2017-08-26 20:32:23
具体调整如下:
定额调整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标准,每人每月增加50元。
挂钩调整
第一部分,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比例,均按2017年底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7%调整。
第二部分根据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各自特点,采取不同的挂钩方法。其中,企业退休人员根据本人缴费年限分段挂钩
对15年(含)以下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5元
16年以上至2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8元
26年以上至3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2.1元
36年以上至4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2.4元
46年以上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2.7元。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根据本人职务层级不同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以31元为基数乘以不同的调整系数确定月增加额。
适当倾斜
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5元、30元和60元养老金。同时,综合考虑不同年龄、不同情况人员以往年度倾斜标准等因素,对达到相应年龄的有关人员,再适当增加一定数额的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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