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烟花爆竹最新规定
2018-05-11 04:08:24
过春节呼和浩特市哪里能燃放鞭炮
       呼和浩特市过年期间,严禁违反规定燃放烟花、销售烟花爆竹。无权私自从业经营活动,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经营主题活动,处2多万元10万以下的罚款,收走违法经营物件和非法所得涉嫌犯罪的,追究法律责任。人或单位在扰乱公共秩序和人身、资金安全的地方燃放鞭炮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燃放鞭炮,处以100元以下500以下的罚款元 ,追究其其法律依据。
呼和浩特烟花爆竹最新规定
呼和浩特市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和场所包括:
(一)市级以上党政军机关驻地
(二)加油站、液化石油站、煤气站及其他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化学危险品的场所
(三)学校、医院、养老院及其他办公场所
(四)车站、公园、商业中心、旅馆、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及其他公共场所
(五)重点文物保护、自然保护区和重点消防单位
(六)货场、堆场、重要公用设施(七)山林、苗圃和绿化草坪内
(八)易燃易爆场所、集贸市场200米范围内
(九)交通要道、十字街口及影响交通秩序的地方
(十)楼道、阳台、平台、室内等有碍安全和影响正常生活的地方。
呼和浩特烟花爆竹最新规定
2023年春节期间呼和浩特市政府规定:在呼和浩特市的3环以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呼和浩特的市民可以在城市的3环以外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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