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老师

南通市通州区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2019-04-07 分类: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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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居民缴费标准与市区一样

一、缴费标准

1.全市成年居民、老年居民个人缴纳530元(含照护保险30元)、财政补助940元(含照护保险40元)。

2.全市中小学在校学生(非大中专院校和中职教育学生)、在托幼儿及其他18周岁以下不在校的未成年人,个人缴纳530元(含照护保险30元)、财政补助940元(含照护保险40元)。

3.全市大中专院校(含中职教育)学生,个人缴纳330元(含照护保险30元)、财政补贴1140元(含照护保险40元)。

二、缴费渠道

1.线上移动缴费。居民可以在手机上使用南通医保APP,或者微信或者支付宝的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为自己或者他人缴纳。

2.自助终端缴费。居民也可以至社区(村)党群服务中心使用自助缴费终端(小黄机)、银联POS机等缴纳。

3.银行网点缴费。居民还可以就近到银行网点缴费,市区支持的银行包括:江苏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南通农商行。

三、注意事项

1.新出生的婴儿要在出生后6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应缴纳从出生之月起至年底的居民医疗保险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户籍关系新迁入市区的居民、退役军人需在3个月以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3.原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在办理停保手续后,需在3个月内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

4.户籍未迁出市本级范围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毕业后3个月内携带户口簿、毕业证书及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5.刑满释放人员等凭相关证明资料,需在3个月内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

6.新参保人员可随时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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