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老师

在大连拖欠工资怎么办

2019-09-05 04: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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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权益保护是法律专门规定的比较偏向于劳动者的保护的一些规定。劳动者应享有的权利有:

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工资,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婚丧假期间及社会活动期间也应当有权利取得工资。

有休息、休假的权利。用人单位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每日工作不应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应超过44小时。如果用人单位由于生产需要而延长工作时间,应与劳动者协商,每天最长不超过3小时 。

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有权拒绝用人单位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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