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老师

2021桂林市农村宅基地补偿标准

2020-06-12 19: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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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房屋拆迁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具体补偿准则有以下几点:

1、对房屋本身价值要有一个补偿,根据建筑结构的不同,补偿标准也不一样

2、对房屋装修的补偿,这个根据装修成本和使用年限进行评估补偿

3、对房屋的附属设施包括门窗、电表、水井等等进行评估补偿

4、对院落空地按照土地性质进行评估补偿

5、对房屋周边的花草树木进行评估补偿

6、按照一些地方制定的按时签约的奖金进行补偿等。

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如记载与实际不符的,除违章建筑外,应以实际为准。

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协商议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拆迁宅基地上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款。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房屋重置成新价的评估规则和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计算办法由市国土房管局制定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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