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老师

贵州遵义独生子女费发放规定

2020-12-09 分类:百科

1、

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2、

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3、

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4、

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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