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老师

1982年人口普查地区分布

2021-04-16 13: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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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9,230,687人(其中9个市辖县的人口3,632,715人)

天津市 7,764,141人(其中5个市辖县的人口2,621,576人)

河北省 53,005,876人

山西省 25,291,389人

内蒙古自治区 19,274,279人

辽宁省 35,721,693人

吉林省 22,560,053人

黑龙江省 32,665,546人

上海市 11,859,748人(其中10个市辖县的人口5,538,876人)

江苏省 60,521,114人

浙江省 38,884,603人

安徽省 49,665,724人

福建省 25,931,106人(其中金门、马祖等岛屿的人口57,847人)

江西省 33,184,827人

山东省 74,419,054人

河南省 74,422,739人

湖北省 47,804,150人

湖南省 54,008,851人

广东省 59,299,220人(东沙、南沙暂缺)

广西壮族自治区 36,420,960人

四川省 99,713,310人

贵州省 28,552,997人

云南省 32,553,817人

西藏自治区 1,892,393人

陕西省 28,904,423人

甘肃省 19,569,261人

青海省 3,895,706人

宁夏回族自治区 3,895,578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3,081,681人

台湾省 18,270,749人

港澳地区 5,378,624人

1982年人口普查地区分布

全国人口为1,031,882,511人。

大陆29个省、市、自治区(不包括福建省的金门、马祖等岛屿,下同)人口和现役军人共1,008,175,288人中,除西藏自治区交通及为困难的个别地方

(28,601人)是利用行政记录材料进行估算的以外,全部以一九八二年七月一日零时为标准时间进行了直接调查。

29个省、市、自治区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同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的一九六四年七月一日零时的694,581,759人相比,18年间共增加313,593,529人,增长45.1%,平均每年增加17,421,863人,年平均增长率为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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