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老师

厦门怎么申请廉租房申请条件

2022-05-26 07: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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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1、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

2、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

3、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5、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

单身居民申请条件

1、年满30周岁在本市工作和生活的单身居民,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2、在本市无住房或者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3、申请之日前已被民政部门确认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其中,属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保障性租赁房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应与《福建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上载明的户主和家庭其他成员完全一致

4、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

5、为保障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正常生活,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应当共同申请(监护人属于单位、社区居委会或民政部门等非自然人情形的,由履行监护职责的单位、社区居委会或民政部门出具监护证明)。

如何申请:

1、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3、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4、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5、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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