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劳模享受哪些特别待遇?
2022-12-04 14:24:49
凡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县平均工资标准的劳动模范保持荣誉称号的,给予其享受适当生活补助。具体标准为:属非农民劳模的,全国劳模每月补助150元,省级劳模每月补助100元,市级劳模每月补助80元属农民劳模的,全国劳模每年补助1500元,省部级劳模每年补助1000元,市级劳模每年补助800元。
乡镇劳模的补助金由所在乡镇财政核发县属企事业单位劳模补助金由所在单位核发单位已关闭、破产的,由该单位主管单位核发上级主管部门撤销的,由县总工会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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