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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许可证:申请流程及办理指南

2023-02-15 23:4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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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申请人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递交相关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3、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进行审查。

    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受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

    5、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经营许可的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药品许可证办理流程

开办药品批发企业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

(一)申办人向拟办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2、执业药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拟经营药品的范围

4、拟设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及周边卫生环境等情况。

(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办人提出的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发给《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办人向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办人当场更正。

3、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发给申办人《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办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发给申办人《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中注明的日期为受理日期。

(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办人。不同意筹建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办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四)申办人完成筹建后,向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拟办企业组织机构情况

4、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5、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

6、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仓储设施、设备目录。

(五)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组织验收,作出是否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符合条件的,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办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办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八条 开办药品批发企业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

(一)申办人向拟办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2、执业药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拟经营药品的范围

4、拟设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及周边卫生环境等情况。

(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办人提出的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发给《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办人向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办人当场更正。

3、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发给申办人《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办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发给申办人《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中注明的日期为受理日期。

(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办人。不同意筹建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办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四)申办人完成筹建后,向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拟办企业组织机构情况

4、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5、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

6、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仓储设施、设备目录。

(五)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组织验收,作出是否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符合条件的,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办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办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食品药品许可证办理流程

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需先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注册或者是登录。然后在相应界面进行申请。申请表填写完毕后提交打印。然后在系统上传申报所需资料复印件并加盖红章。

所有资料上传完毕后,再领打印出的申请表和上传的资证,到便民服务中心指定柜台人工进行资料审核的处理。

资料审核通过后会有一年回执同时要加申请表的,重新上传到系统进行备案。一个月左右可以收到,或者是到现场自行领取颁发的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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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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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09-17 16:25清风荷韵[广西网友]103.61.141.147
    办理流程太复杂了希望能够简化流程方便企业办理许可证。
    顶9踩0
  2. 2023-06-02 20:03清风@笑傲[江西省网友]45.115.122.206
    这个办理流程很清晰对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希望能够严格执行。
    顶0踩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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