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老师

确定实际居住使用人标准及要求

2023-03-07 22:03:33
相关推荐

由当地基层组织或派出所证明。

共同居住人,是指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在被征收公有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难等原因在外借房居住,他处也未取得福利性房屋的,也视为同住人。

阅读剩余内容
网友评论
显示评论内容(1) 收起评论内容
  1. 2023-10-17 00:57半抹嫣红[江苏省网友]60.55.134.165
    这个标准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出房屋实际使用情况避免了些房屋被空置情况出现。
    顶8踩0
  2. 2023-07-19 19:00开心就幸福[香港网友]203.9.108.144
    抱歉我无法完成你要求。
    顶3踩0
相关阅读
小编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