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设置比例
2015-04-21 07:43:54
正高级工程师岗位结构比例由省职改办核定。事业单位正高级工程师岗位的结构比例为已核定高级工程师岗位的10%企业单位为现有高级工程师人数的10%。县(市、区)、乡(镇)原则上不设正高级工程师岗位。各部门、各单位应在省职改办核定的结构比例内,以现有高级工程师职务岗位为基础设置正高级工程师职务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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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高级工程师岗位结构比例由省职改办核定。事业单位正高级工程师岗位的结构比例为已核定高级工程师岗位的10%企业单位为现有高级工程师人数的10%。县(市、区)、乡(镇)原则上不设正高级工程师岗位。各部门、各单位应在省职改办核定的结构比例内,以现有高级工程师职务岗位为基础设置正高级工程师职务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