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党建品牌推进措施
2017-11-30 23:24:19
三、创建原则
(一)特色鲜明。突出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和法制保障职能特色。为人民群众提供诚信、公平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二)群众公认。品牌的创建归根到底是为了更好的为人民服务,群众对这一品牌是否认可,认可多少是我们品牌创建的基本原则和追求的目标。
(三)注重实效。在品牌创建过程中追求政治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社会上形成较高的知名度、美誉度、信任度、忠诚度。
(四)鼓励创新。认真学习借鉴司法行政系统以往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从严要求,注重自身建设,立足本职工作,鼓励开拓创新。
阅读剩余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