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老师

噪声污染防治法第73条

2018-06-26 分类:百科

TIPS:本文共有 199 个字,阅读大概需要 1 分钟。

违反本法规定,建设单位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不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建设单位在噪声敏感建筑物禁止建设区域新建与航空无关的噪声敏感建筑物的,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

小编精心整理的这篇内容:噪声污染防治法第73条,如果你看到此处请一定要收藏哦!

阅读剩余内容
网友评论
相关阅读
小编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