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老师

非广州市户口的子女入读小学

2018-09-08 分类:百科

现行政策,非广州市户口的子女入读小学,不需要缴纳借读费。

广东省政府发文,要求各级政府进一步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常住广州户口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无借读费的问题。该文件《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各地对不符合当地免费入学条件的农民工入户随迁子女,可按地级以上市原规定的所在学校普通生标准收取书杂费,但不得收取借读费。《意见》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保障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五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居住证持证人子女与常住户口学生同等接受义务教育,不收借读费。公办学位不能满足随迁子女入学需要的县(市、区),要按照《关于开展农民工积分入户城镇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实行随迁子女凭积分制无借读费入读公办学校制度。

点击阅读剩余内容
网友评论
相关阅读
扩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