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老师

东西丢了派出所挂失的条件

2020-09-18 分类: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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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门办理挂失申报、丢失招领业规定和注意事项:

1、办理证件的限定及业务办理条件。一是本人挂失原则。

挂失人员经核实身份后方可进行此项业务。办理丢失招领发还业务时,必须是本人领取。二是办理证件挂失时,历史证一并挂失。

办理解除挂失证件时,历史证、错误证件不予受理。三是户籍注销标识为死亡、失踪的不予受理。户籍信息主项(公民身份号码、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变更、无对应户籍信息的不予受理。错误证件的不予受理。

2、指纹核验与身份核实。一是挂失登记、解除挂失登记、发还登记业务办理时,有指纹信息的要核查指纹信息。二是指纹登记的任何一枚指纹核验成功即为指纹核查通过。

三是对于同一指纹进行三次按捺,三次按捺完成仍未核验通过,则更换指位再次进行指纹按捺。四是所有指位指纹信息核验多次均未成功,即为指纹核验不通过。五是指纹核验不通过的,需要业务办理民警核实申请人身份,人工确认是否给予办理业务。

3、捡拾证件销毁。一是对于捡拾登记的证件,派出所、户政科应定期销毁符合条件的证件,并做好销毁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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