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老师

各省社保缴费年限

2021-10-02 19: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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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社保缴费年限的规定:

(一)2003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35周年以上的,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满10周年,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终身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二)2003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30周年不满35周年的,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满12周年,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终身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三)2003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不足30周年的,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在12周年基础上相应增加不足30周年的差额年限,作为本人实际缴费年限(最高不超过30周年),缴满本人实际缴费年限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缴满本人实际缴费年限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继续缴费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终身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四)参保人员不具有本条前三款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的,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应满30周年。缴满此年限后,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继续缴费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参保人员参保期间,大额医疗互助保险每年均要缴纳

各省社保缴费年限

各个地方都不一样,一般来说社保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本市实际缴费年限)需要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在本市的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应满10年及以上,并在本市按月领取退休待遇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享受本市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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