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的归国有问题,该如何衡量?
2022-12-13 02: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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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八部门发布《关于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要求公办学校单独举办的民办、公办学校与地方政府及相关机构合作举办的义务学校,应办为公办学校;不再审批新的“公参民”学校,公办学校也不得以举办者变更,集团办学、品牌输出等变相举办民办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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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八部门发布《关于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要求公办学校单独举办的民办、公办学校与地方政府及相关机构合作举办的义务学校,应办为公办学校;不再审批新的“公参民”学校,公办学校也不得以举办者变更,集团办学、品牌输出等变相举办民办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