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老师

嘉兴本地户口丧葬费标准及领取

2018-04-02 分类: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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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为:丧葬费补助金标准统一为4000元。抚恤金标准按死亡的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确定,不满1年的发给2000元1年(含)至15年(含)的统一为10000元超过15年的,在发给10000元的基础上,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增发1000元,最多增发15000元。对2011年7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企业参保在职人员,按老政策未享受到丧葬抚恤待遇的,将按每人14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发。

向社保局提供死亡证明等必要文件,社保审核后按照限定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符合要求者由社保组织依据当地限定核算具体抚恤金、丧葬费金额。

社保组织审批完成后,将相关金额转付当事人原单位,由原单位收到社保支付金额后通知继承人领取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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